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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批准我公司发行“12赣州发展债”

作者:刘瑜    日期:2012年12月06日    点击数:23736

 125,从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江西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2]3828号)文件中获悉,我公司申报的15亿元“12赣州发展债”获准发行。

该期债券最终发行票面年利率由我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公开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以我公司自身信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保证偿还,将做到高度的市场化,标志着我公司市场化进程迈出了新的一步。这也是我市获批发行的第一支产业债,主要用于我市寻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所谓产业债,是指公司债、企业债、商业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不包括城投债。

产业债相较于城投债而言,有自主经营能力强、盈利能力及现金流产生能力强、有更好的风险收益比、对政府及政策依赖性较弱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