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十一条”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债的思考
国家发改委 “十一条”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债的思考
作者:秦平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3-08-12 09:36:26 点击数:11257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仅将继续支持传统的中小企业集合债的规模扩大,加快审批速度,也将扩大创新工具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并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给当地小微企业。
该项政策的出台,将为我公司打造链接小微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提供更加充分的政策依据,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在盈利模式上,我公司可依据发改委政策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挑选优质的小微企业作为融资服务对象,通过承销银行委托贷款实现投资。该运作模式将为我市发展前景较好、但不具备资本市场融资资质的企业提供大额的融资支持,也为我公司打造市场化融资平台提供了跳板。同时,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增加就业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