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微官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资料 - 每日经济

发改委划定企业发债红线:负债率超90%不予核准

发改委划定企业发债红线:负债率超90%不予核准

作者: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2-12-22 09:56:32 点击数:12314


今年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发行势头迅猛,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前11个月企业债发行总额达5713.53亿元,已超出去年全年一倍。

  
    昨日(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有效加强企业债券偿债风险防范管理,促进企业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企业债发行主体资产负债率、偿债措施及评级作出细化规范。
  
    明确负债率等级
  
    企业债的连续增长已致使部分企业债台高筑,企业资产负债率出现偏高的情况,对此,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首次对企业债发行主体资产负债率作出细化规范。
  
    发改委表示,针对资产负债率在65%~8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在审核工作中,对偿债风险实行“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在80%~9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措施;资产负债率超过90%,债务负担沉重,偿债风险较大的企业发债,不予核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要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来控制企业的债券发行,那么发债主体的负债率应该如何核实?这是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不能他说负债率是多少就是多少。核实发债主体的负债率,有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的投入等问题需要解决。”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表示,措施的制定只是防范风险的第一步,而最终效果如何?还需观察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资产负债水平的细分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审核企业的风险构成,进而确定其是否具备发债资格及债务风险。若这项措施能够很好落实,企业债券的风险将会大幅降低,债券市场整体环境也会有所改观。
  
    在上述总体细则之外,发改委还表示,对负债率低于65%,但负债绝对额较大的发债申请企业,在审核中也将给予“重点关注”,对能够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措施的 “重点关注”类企业,将优先核准发债申请。
  
    尽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90%的企业发改委表示不予核准发债,但发改委同时称,对实行有效的多种复合性风险防范措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
  
    严查信用评级虚高
  
    本次发布的《通知》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十分重视,不仅完善相应偿债保障措施,并且特别强调要规范信用评级,防止评级虚高。
  
    发改委表示,为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行为,将会采取必要措施。例如,发改委要加强评级机构自身信用记录的采集使用,强化综合信用承诺制度,对以高评级招揽客户、“以价定级”等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发改委将组织市场机构投资者定期对评级机构进行评价,加强对评级机构企业债券评级行为的监督;并且鼓励举报不规范评级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处罚。
  
    边晓瑜表示,严苛的信用评级制度是保障债券低风险的重要举措。发改委重视债主信用评级的做法值得肯定,相关企业会受到“重点关照”,企业发行债券的难度会有所提升,监管部门的审查力度也会随之加大。这对于提升企业债券质量、降低企业债务风险、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有重大帮助。
  
    刘尚希则对《通知》出台后的监管表示担忧,他表示要使得评估市场更加健全,必须要依靠监管。之所以评估市场不健康发展,就是没有一些威慑措施,没有加大惩处力度。
  
    特殊行业适当放宽

    尽管发改委对发债主体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出明确细化规范,但同时,发改委对特定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水平给予了适当放宽。
  
    发改委称,铁路、地铁、电力特别是水电企业因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期限较长,资产负债率较高,除此之外,公路、房地产行业等也都处于特殊行业。发改委表示,上述行业企业因行业特点,对资产负债率要求可适当放宽,负债率超过85%应安排担保措施,超过90%不宜发债。
  
    发改委为特殊行业的负债发行提供了方便。以铁路为例,截至2011年末,铁道部资产总额为39796.37亿元,负债为24126.7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2%。
  
    高速增长的铁路基础设施投入增加了铁道部的负债率,而在今年,铁路投资依然迅猛。根据铁道部最新公布的数据,今年前11个月铁道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70亿元,增幅为3.1%,近期业内预计明年铁路投资规模或超今年,投资规模将在6300亿~6700亿元左右。
  
    边晓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债券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良性的债券市场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然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水平较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察力度较小,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不够及时,中小企业很难在债券市场融得所需资金。
  
    边晓瑜还认为,此项措施出台的理论意义大于实践意义,如何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如何杜绝国企、央企“走后门”、如何清除垃圾债券才是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应重点思量的难题。(据12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禁止发债企业互保 下一篇:城投债“双面胶” 扩容再添城镇化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