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展集团多举措推进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赣州发展集团多举措推进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梁婷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5-12-31 09:59:26 点击数:21334
今年,赣州发展集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干部职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集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从思想上提高廉洁从业意识
一是以“三严三实”教育为抓手,强化思想教育。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为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均向分管部门和公司讲了8次专题党课,累计参与听课300人次以上,实现了集团员工全覆盖。
二是重点学习研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一准则两条例”,以及我省我市编写的先进典型事迹、警示教育案例和传承红色基因读本等正反两方面的“活教材”,并完成了3个专题9次学习研讨。
三是开通“纪检监察网站”,不定时不定期的更新廉政动态、廉洁作品等内容,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廉洁从业意识。全年发布廉政动态258条,法规政策36条,廉洁文化作品34幅,学习留言41条。
四是以“廉洁文化”创建为载体,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廉政主题书法、漫画、摄影展,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廉洁文化月”乒乓球比赛等等,深入宣传廉政文化,强化廉政意识,将党的政治要求和廉洁文化元素转化为企业的文化理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追求高尚情操,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综合素养。
从履职上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一是印发《赣州发展集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有关工作任务逐层分解,进一步明确了每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具体内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
二是坚持按照“两个责任”要求,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
三是与集团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是与集团旗下控股及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签订外派人员责任状。在重大事项决策、报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集团外派人员的监督管理。
从机制上健全制度常态化督查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完善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述职报告制度,同时制订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38个廉政建设制度,涵盖监察审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融资、工程管理、员工行为管理、日常办公管理、后勤事务管理等各个方面,有效形成了以责任制为主体,以相关配套制度为分枝的制度体系,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是成立了纪律督查组,采取每月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对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进行作风、工作纪律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对各相关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全年开展突击检查12次,未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工作纪律督查的开展对集团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全年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矿产资源开发有关问题整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专项自查等专项活动,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填报了《自查登记表》,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从作风上关口前移实施监督
一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要求各部门、各子公司将“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定期向监察审计部报备,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和重大经济活动,都主动介入,实施监督。同时,积极对接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集团“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了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督查。节前印发了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节假日值班表,并召开会议对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部署。提醒全体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坚守“九个严禁”,做到“六个不准”。在关键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了纪律红线、应急措施。今年,集团上下没有出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
三是强化巡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巡查组提出的8个方面31条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精心组织整改落实。除成立专项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亲自抓外,还专门成立了专项巡查整改工作专项调查小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岗位履职不到位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有效营造了依法治企,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