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监察审计部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6-01-27 08:11:04 点击数:18761
今年5月4日至7月3日,市委第二专项巡查组对集团进行了专项巡查,并于10月8日反馈了巡查意见。巡查组在充分肯定集团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于集团进一步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会议精神,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集团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精心组织整改落实。截至12月23日,巡查组公开反馈的8个方面19条具体问题有16条已经整改,3条长期跟踪落实。同时免去了1名违规提拔干部的高管待遇,对3名县里科级干部进行了清退,对15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部分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关于“逾期不良债务较多,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问题
制定了清理逾期债权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成立了“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债权清收。对逾期债权款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推进债权清理。对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通过诉讼、仲裁、协商等手段,推进问题解决。
二、关于“部分高管不敢担当、规避责任,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告”问题
从强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入手,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破除不作为、不敢为的怠惰思想,加强干部监督考核。一是强化监督约束。重点对各层面的决策者和“一把手”进行监督,建立自我约束和上级、群众监督的机制,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建立集团内部的审计监督体系,强化例行审计和专项审计。重点对所属单位资金运作、财务收支、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坚持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积极开展督查,定期对公司经营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依法依规经营情况开展跟踪督查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有关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集团《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惩处。
三、关于“风险防控不够,有关人员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
着重建立企业全面的风险管控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利益。一是风险关口前移。积极建立企业自上而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尤其是在各子公司建立独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和风控队伍。制订了贷款审核、业务管理等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子公司财务管理、项目审批、业务评审流程。二是建立风评队伍。建立评委库,聘请外部专家为评委库成员,同时从全集团风控人员中择优选择部分人员充实至评委库。对于重大项目,聘请外部专家进行项目专题论证,增强企业重大项目管控能力。三是加强项目审核。一般项目由子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召集评审会进行评审,并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集团报备。重大项目经子公司评审表决,按流程报集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四是落实岗位职责。强化外派董事、监事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责任,签订责任状,要求外派人员做到定期汇报、限时汇报。进一步落实任前谈话、任中考核、离任审查制度,加强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关于“企业经营活动中搞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权益受损”问题
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审批权限,堵塞经营漏洞,认真执行有关制度法规,切实保护国有资产权益。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廉政管理、业务审批、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方面的制度,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严格执行招标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标,做到公开透明,秉公办事,坚决堵住利益输送渠道。积极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国家招投标制度和程序进行了培训和学习,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经营决策依法依规。凡涉及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和调研论证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权评估和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拨付事项,必须在程序到位之后再拨付,杜绝出现流程完善之前拨付款项的情况。
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紧急情况下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董事会报告,并按照程序予以追认。同时,重大决策做到事前充分进行信息沟通,做到知情决策、明白决策。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程序,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二是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加强了对预算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的学习和完善。强调在流程手续完善前禁止任何形式的款项拨付。三是认真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重点测试了《公司法》、《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编制了集团公司《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进一步学习有关规定,落实业务人员的岗位职责,提升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六、关于“公司内部监管和运行机制不健全,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问题
以制度建设为治本之策,强化公司内部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1.推进科学管理。积极开展制度建设。着力在制度上、程序上进行精细化设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整改以来,共制定修订了18项制度,内部管理更加规范。2.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多户头整治,2013年以来,已经连续开展了多次户头撤并工作,今年继续开展户头撤并工作,累计撤并账户57个。二是加强公章管理。根据巡查组反馈意见,重新明确集团公章使用审批程序,规范公章管理制度,再次明确了公章管理责任。3.强化合同管理。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细化合同管理责任,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审核把关,做到合法合规,充分保障公司权益。
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根据巡查反馈的意见,集团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纠正。于6月份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对1名火箭式提拔享受高管待遇的干部进行了重新定级,明确其不享受高管待遇,按中层正职定级。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对3名县里科级干部进行了清退。同时,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认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遴选。
八、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八项规定’不够到位”问题
从思想建设入手,强化政治引领,落实“主体责任”。10月份以来,党委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传达反馈意见精神;近期,党委及各支部又对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并发放学习资料。牢固树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识。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 “两个责任”分工责任清单,狠抓落实,建立单位内审、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强化队伍建设,设立专职纪检监察队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
下一步,集团将继续按照整改要求,持之以恒,持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一是继续抓好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落实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巡查组反馈意见,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作风。
中共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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