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微官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集团 - 关于集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

作者:许朝金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4-12-09 16:31:40 点击数:11019

11月19日,在集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党的第十八届四次全会首次以专题形式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步。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能获得蓬勃动力,进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我们要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始终坚持法律至上。法律是当今社会有效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工具,它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等特征。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首先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行为和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
    作为一名企业职工,应将依法治国的精神融会贯通到依法治企上面。根据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自身应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遇到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做法应及时指出汇报,用法治思维进行市场化的企业运营,加强法治化管理,为集团公司各项业务的良好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上一篇:入职体会——肖璐 下一篇:浅谈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