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
作者:赣州12345 编辑: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3-12-13 09:58:02 点击数:3958
受理范围
下列事项属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
1. 赣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程序、依申请和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等政务信息咨询;
2. 赣州市各级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非警务类、非紧急类求助;
3.赣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4. 对赣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内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
5.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6. 制假销假、欺行霸市、非法垄断等各类扭曲市场机制、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7. 其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事项不属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
1. 非本市人民政府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2. 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3. 属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职能的事项;
4. 依法应当或已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
5.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6. 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纪事项;
7. 信访、“市长信箱”等其他群众诉求反映途径以及受理答复的事项;
8. 纯属恶意攻击或无实质内容、投诉、咨询内容模糊不详,无从调查或回复的问题;
9. 承办单位已办理完毕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事项;
10. 经消费者协会或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调解或正在处理的和已经行政调解并结案的消费投诉事项;
11. 其他不宜受理的事项;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热线中心工作人员将引导诉求人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如人大、政协、法院、纪监委、组织部等);如通过政府热线紧急求助的,则由热线平台人员直接转至110、119、120、122应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