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银行托管P2P资金的模式
试行银行托管P2P资金的模式
作者:廖双慧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5-04-24 16:55:36
点击数:11072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其中,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托管银行可以提供包括会计核算与估值、绩效评估、投资监督、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资产服务类业务。由此,严格意义上的P2P平台资金托管,是要求平台将投资人资金存放在指定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以每个客户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商业银行负责资金调拨,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及用途真实为目的的资金存管模式。
当前,有不少P2P机构对外宣称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业务,实则存在资金“存管”与“托管”两种业务模式。
一、P2P平台风险准备金的只“托”不“管”模式
P2P平台的备付金存管账户是支付机构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可以以现金形式接收客户备付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客户备付金收取和支取业务的专用存款账户。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应当与自有资金账户分户管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对于P2P平台的风险准备金存管模式来看,具有相似的性质,即使P2P公司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存放至合作银行开立的存管帐户,与平台自有资金账户分户管理,并无法办理现金支取。只能根据双方签订的风险准备金存管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指令划转准备金,特定用于偿付投资人。这种模式,实质上是属于商业银行与P2P平台风险准备金的只“托”不“管”的合作模式,银行也因此不对借贷资金的划转和所有权归属等争议承担责任。投资者资金最终流入平台在银行开立的专有对公账户,平台自身是账户的所有人,发生平台挪用资金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二、P2P平台运营资金“存管”模式
平台通过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专属对公结算账户,投资者的资金直接通过银行卡先汇总到该账户或P2P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随后再由银行负责划转至借款人账户。这种资金管理方式,平台一般不能以转账或支付等方式对该账户资金进行挪动,从而实现对平台运营资金账户与平台自身的隔离与监管。托管银行为该账户资金提供定向支付管理服务,即是P2P平台的借款项目资金募集过程中,所有出借人的投资资金均直接进入P2P在托管银行开设的对公结算专户。平台项目标资金额全部募集完成,此时,银行将依据托管协议约定的方式划拨该笔资金定向转入借款人账户;一旦借款标未能完成募集金额,银行将会自动退回出借人存入在该账户的所有投资资金。
这种模式下,托管的投资资金相当于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严格意义上说应属于“资金存管”,而非“资金监管”。相较于第一种仅对平台风险准备金进行存管的模式而言,进行了资金特定化,在一定程度上隔离了平台自融的风险,但存管的运营资金是以P2P企业对公账户设立的,平台及其相关负责人仍然能够对该账户资金进行实际控制,不可避免的存在挪用甚至侵吞资金的风险。
三、银行的“托管”模式
这种模式实际上是为投资人和借款人设置虚拟二级账户,实现“点对点”流动的资金托管模式,与平台的银行账户独立分离。这一P2P资金的托管模式,相较于第三方支付,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为平台起到了增信的效果,且提供可以通过银行查询央行征信系统等一系列其他配套服务。P2P平台将银行作为主办结算银行,并与银行开展交易资金委托管理业务、现金管理服务、财富管理等各项金融业务合作。此种“托管”模式更能够加强资金划拨和结算管理的安全性与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