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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廉洁提醒

作者:钟宁平    日期:2021年09月22日    点击数:105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狠刹“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严明中秋、国庆假期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电子礼品卡等各种节礼;

二、 严禁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三、严禁公款吃喝、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聚餐吃喝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四、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

五、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度假以及娱乐健身活动等安排;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

七、严禁搞特权、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酒驾醉驾、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秘场所违规吃喝;

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严禁组织与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身正邀明月,清廉过佳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牢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遵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坚守廉洁底线,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和家人共同度过廉洁、俭朴、文明的中秋、国庆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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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