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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贯彻落实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民生优先

江西贯彻落实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民生优先

作者: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2-11-26 15:18:55 点击数:12626

配合国家战略 推动苏区振兴

——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解读

  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是中央赋予江西的历史使命,事关江西省小康社会目标的全面实现,事关江西省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事关原中央苏区人民群众的福祉。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全省上下欢欣鼓舞,干部群众精神振奋。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既遵循《意见》总体要求,又力求创新突破,延伸、拓展、深化《意见》内容,全面实现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目标,是实施意见的特色所在,有力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拳拳之心。

  大力配合国家战略,倾力支持《意见》实施,全力推动苏区振兴,是实施意见的精髓所在,深刻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殷殷之情。

  解读一: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在实施意见所提的重点任务中处于首位,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民生为本、民生为要、民生优先”的执政情怀。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以土坯房为主的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确保省级配套资金到位;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末全面完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到“十二五”末建立起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十二五”期间将原中央苏区人口集中的自然村道路硬化列入省级规划优先安排。

  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实施意见提出,要对符合就业条件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免费开展技能轮训和创业培训;建立重度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贴制度、护理补贴制度,切实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

  解读二:情系“三农”,千方百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着力提升现代农业和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实施意见既提出了目标,又提出了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以吉泰盆地、赣抚平原商品粮基地为重点,加强粮食生产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面向东南沿海和港澳地区的重要农产品供应基地。

  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实施意见要求,要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城镇道路、供水、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把在城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的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支持赣州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

  解读三:大力夯实基础设施,着力构筑发展强大引擎

  大力夯实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是着力构筑发展强大引擎的现实选择。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在实施意见的条款中十分醒目。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赣州综合交通枢纽,加强与周边城市和沿海港口城市的高效连接,把赣州建成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铁路、公路、机场建设。要提高能源保障能力,争取瑞金电厂扩建,今年开工建设抚州电厂;加快推进樟树—吉安—赣州、泉州—赣州、揭阳—赣州等成品油管道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支持赣州、吉安、抚州中心城区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建设,争取2015年县县用上天然气。要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镇防洪工程,提高赣州、吉安、抚州的城镇防洪标准,争取纳入国家补助范围;尽快开工建设上犹江引水工程和新干航电枢纽,2015年建成峡江水利枢纽。

    解读四: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工业强,则经济强。对于过去以农业发展为主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来说,以工业化为突破口,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是实现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

    基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地域特点、工业基础、资源条件,实施意见在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方面指出,要积极推动优势矿产业发展,加大技术改造,突破一批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技术,促进稀土、钨等精深加工;加快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现代轻纺等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集群;促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推动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赣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服务外包业、商务服务业等。

    为推动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实施意见指出,要促进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城市集聚,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推进赣州、吉安、抚州数字化城市建设,加快数据基地、光网城市等重大工程建设;建设赣州地震预警中心台网,加密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

    解读五:强化生态环保理念,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强化生态环保理念,让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要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深入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瑞金、上犹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加大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支持力度。要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尽快衔接编制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争取国家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率先完成赣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控治,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参与国家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加快赣州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

    解读六: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百姓幸福指数

    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百姓幸福指数,是实施意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到2013年全面完成赣州市校舍危房改造,到2015年赣州、吉安、抚州基本解决小学、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综合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支持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托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等设施建设;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积极主动为基层群众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

    解读七: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动力

    推进改革开放,是增强发展动力的有效途径,这对于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赣州尽快发展成为较大的城市,依法享有相应的地方立法权;加强法制建设,为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完善产业配套条件和产业转移推进机制,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推动开放合作,强化与珠三角、厦漳泉等沿海地区的经贸联系,打造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以龙南、定南、全南至广东河源,瑞金、兴国至福建龙岩产业走廊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开放合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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