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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作者: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2-10-28 13:35:12 点击数:11344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二、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刻制。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三、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具体使用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携带使用。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三)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四)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四、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与审批权限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用印;

2.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用印;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按照《财务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用印;

4.凡属以公司法人代表人名义用章,由公司法人代表批准用印;

5.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用印.

(二)使用程序。公司所有涉及用印事项须先经部门经理审核、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

(三)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五、违纪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身份证号码:                     )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管理人。

 

 

【印模】

 

【印模】

 

【被授权人身份证粘贴处】

 

授权人(签名):

时间:           

 

注:本授权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印章管理人员保存,一份由公司综合行政部存档

 

 

 

印章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更加安全、严肃、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印章管理责任书。

1.印章管理人对公司负责。

2.印章管理人员应对每次用印的内容要阅读了解,并对外保密。

3.印章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在空白纸张、合同、资料等预先加盖印章,确需加盖印章的应按正确位置加盖(加盖处不得为空白)。

4.由于私自用章、未经批准用章、未经登记用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印章管理人承担。

5.印章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外借,不受任何人指使而违规用章;凡不符合用章规定或违反制度和程序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和使用印章。

6.因印章管理人违反本印章管理责任书和本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及其它过错行为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印章管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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