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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作者: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2-10-28 13:41:42 点击数:11007

一、信访工作由公司综合行政部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

二、信访事项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登记:

(一)来访信件属于受理范围的,直接登记按程序处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理由,完善否定报备制,予以退回。

(二)来访人员及电话反映情况的,由值守人员直接处理,重要事项需要登记转办处理的,按要求进行登记后按程序办理。

(三)上级部门转交、转办的来访来信件,由综合行政部统一收文登记后转交相关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按程序办理。

三、对已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上访问题,按职能、业务范围交予具体经办部门答复;对规定不明、有普遍性、有代表性、反复多次上访的问题,上报分管领导批阅后处理。

四、承办信访材料应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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