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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办公楼管理办法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办公楼管理办法

作者: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2-10-28 13:44:29 点击数:12990

为维护优良的办公环境,强化公司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关心公司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大楼的安全,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必须密切配合大楼保安人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

(二)办公楼设置值班室,负责外来人员办事找人的登记工作,保安不得擅自离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员工发现有外来推销人员或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应立即通知值班室。

(三)保安要加强巡查,发现可疑人物要进行盘问,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不法行为。

(四)下班后或节假日,保险柜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公司员工要关好门窗、水阀、电源开关。

(五)办公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办公楼电梯的维护和检测工作由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全体员工都有义务维护电梯的良好运行,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向综合行政部反映。日常运作注意事项:

1.不得超载运作;

2.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摇晃、跳跃、撞击。

3.当电梯运行中突然停止并无法开门时,乘客切勿惊慌失措,更不可自己强行开门,请按下紧急呼叫按钮向管理处工程人员呼救,静候救援。

4.若按错楼层按钮,可将其长按3秒钟,该指令则自动取消。

5.儿童乘坐电梯必须由成人携带,以防发生意外。

6.电梯在检修当中请勿使用。

7.办公楼内各层楼道的配电房由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业人员出入,不得堆放杂物。员工发现电源、计算机网络及电话信号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综合行政部,不得擅自闯入配电房。

(七)不得在办公楼内向窗外扔果皮、倒水等,室内盆景不宜摆放于窗外沿,食堂用于晾晒食品的工具应由后勤人员妥善保管,避免出现砸伤事件。

(八)楼道内灭火装置应放于显眼位置,并及时更换,以保证有效使用。

(九)每晚2230时为公司办公大楼总电源关闭时间,物业公司应指定专人定时关闭,如因工作原因需加班延时电源关闭时间,加班人员应在工作结束后通知物管人员关闭。

二、卫生管理

(一)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二)卫生间的洗手池严禁丢弃杂物,避免堵塞管道,楼梯过道严禁堆放杂物,严禁从窗口丢弃杂物和纸屑。

(三)办公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抛纸屑、烟头,楼梯、过道及墙壁要保持干净整洁。

(四)办公室内办公家俱要摆放整齐、美观;办公桌、茶几、书橱上放置的文件、报刊等物品要保持整齐、简洁;严禁在墙壁上乱打钉子挂放除锦旗、挂钟、宣传框架、营业执照以外的物品,悬挂于墙面的物品应保持稳妥、整洁、大方;严禁在墙面上乱涂乱划乱贴纸张。

(五)花盆摆放要美观,花式要经常更换,确保新鲜、多样。

三、车辆停放管理

非公司业务关系的外来车辆不得进行办公楼院内,因故确需停放的,必须经公司综合行政部同意。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在办公楼院内停放过夜。保安对进出公司总部车辆进行登记(含公司车辆),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其它事项

(一)不得在办公室内打牌、娱乐和留宿。

(二)应保持办公场所包括卫生间的整洁、美观,不得晾衣晒袜、陈列私人物品。

(三)办公场所需要搬迁时,综合行政部负责总体搬迁工作。各部门应对本办公室的重要文件资料和财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避免因搬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搬迁工作完成一周内应立即清点本办公室的所有文件资料和财产,若发现文件、财产丢失现象应立即报告综合行政部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管理

(一)综合行政部为公司办公楼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物业公司负责办公楼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对办公楼的整体安全及其他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所有在公司办公楼办公的部门(单位)均为办公楼责任部门,必须对所辖办公区域的安全及其他管理负主要责任。

(三)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及其它损失的,责任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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